隆回城北一建筑工地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污染拟处罚10万元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邵向阳)3月18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对隆回县城北某建筑工地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建筑工地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拟行政处罚人民币10万元整。
经查,该公司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渣)未集中收集处理,倾倒至围栏外侧,呈无组织排放,长度约20米,属于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
隆回北山一养猪场私设暗管排污 业主被行政拘留并拟处罚10万元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邵向阳 魏海军)3月19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对北山镇某养猪场业主陈某私设暗管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拟行政处罚人民币10万元整,限期于4月1日前整治到位。
3月18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对该养猪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有效处理,通过一根黑色暗管排入农田,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遂依法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隆回县迎接今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开展巡查监管工作以来,第二例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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