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主财物处理的
公 告
广大人民群众:
隆回县公安局办理的一批案件中,依法扣押了资金或者收取了保证金(详见下列清单),上述财产目前无人认领,现予公告。望合法财产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等到我局认领。
本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上述款项及孳息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13574910123(周警官)
联系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隆回县公安局)
特此公告!
隆回县公安局
2025年1月9日
附表:来源:隆回公安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隆回公安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人网网络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om.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关于人网网络关于人网
品牌展示型网站网站定制
重负荷车辆齿轮油宏源石油
宗氏典藏包装项目文功文创
生金科技园生金物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互联网,不作商业用途,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来函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QQ:200664305
Copyright © 2006-2025 人网网络 ICP证:粤ICP备12039018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7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