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欧某驾驶小型轿车途经隆回县六都寨镇曹家村路段时与对向行驶马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欧阳某、马某二人都未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同等原因。
交警提醒:驾车行驶在乡村道路时,一定要提前减速、鸣笛、靠右行,切勿弯道超车、占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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