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阳艳萍 王雄)12月14日,隆回县城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人民医院、花门街道等相关部门,对花门街道青花江村7组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拆除面积156.02平方米。
经调查,当事人阮某在未取得县城规划和建设许可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加层建设,该局执法人员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后,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12月13日,执法人再次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不但没有自行改正违法行为,反而利用节假日空档对其违法建筑进行装模封顶。针对阮某的违法建设行为,该局果断出击,联合公安、人民医院、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织100余名工作人员,动用1台大型拆除机械,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即查即拆,有效遏制偷建抢建势头形成,捍卫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共组织各类大小拆违执法行动近60次,共控停、拆除存量违法建设76起,面积5921平方米,制止、拆除新增违法建设98起,面积8107平方米,县城新增整座违法建设实现零增长。
来源:隆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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