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洞口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相继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家门口的车内财物被盗。接警后,民警现场勘查,发现车门、车窗完好无损,也没有损坏痕迹。接连发生的几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引起了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经请示局领导,成立由高沙派出所和刑侦大队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该案。
1.车辆停放要选择在正规的停车场或交通部门指定的有人看管的停车点,切忌在偏僻地段停放。
2.离车后,应将车内贵重物品诸如手机、摄像机、照相机、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
3.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这是确保安全的首要条件,切不可麻痹大意,或者抱有侥幸心理,有条件的还应启动自动报警装置。
4.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报料:刑侦大队I吴秉昊、高沙派出所I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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