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隆)应急罚〔2024〕ZF-248号案件名称:隆回县郭华菊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9B8F02,经营者:郭**)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隆回县郭华菊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9B8F02,经营者:郭**)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9B8F02法人代表(负责人):郭**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4日,隆回县花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郭华菊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9B8F02,经营者:郭**)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限量20箱(超量14%),存在安全隐患。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参照《 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的相关条款。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1月27日-2025年11月27日。
2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隆)应急罚〔2024〕ZF-249号案件名称:隆回县黄珍贞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UY5UX9,经营者:黄**)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隆回县黄珍贞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UY5UX9,经营者:黄**)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UY5UX9法人代表(负责人):黄**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5日,隆回县花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黄珍贞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UY5UX9,经营者:黄**)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限量20箱(超量14%),存在安全隐患。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1月27日-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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